开润股份: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12-29 19:26:16来源: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企业进一步发展所

需的正常运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

能力及偿债能力。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完

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事项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是结

合现阶段公司发展需要而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落实公司降本增效举措,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

情形,不存在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文东华、汪洋、李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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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开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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